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维修部日常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培养职工养成爱岗敬业、勤俭节约、按时完成各种工作任务的好习惯,从而不断提高维修部全体职工的综合素养,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矿业公司维修部,考核体系为部门考核,连带车间主任。
第一章 公文管理考核细则
第三条 公文管理按矿业公司的行文标准设置格式、字体,出现违反公司行文标准的文档对责任人处每次100元罚款。 第四条 公文中出现错别字的,对责任人处每字20元罚款。 第五条 公文要双面打印,违反规定的对责任人处每次50元罚款。
第六条 对于提交的稿件中发现抄袭、盗版行为的,对责任人处每篇100元罚款。
第七条 公文中叙事不清,词不达意,出现严重语法错误的,对责任人处每篇50元罚款。
第二章 职工行为规范考核细则
第 职工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矿业公司的职工行为规范,对违反职工行为规范的职工每次处50元罚款。
第九条 在使用对讲机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及时、准确应答,杜绝粗话、闲话,对违反规定人员每次处50元罚款。 第十条 公司领导进入办公室视察工作时,办公室全体人员应起立、微笑、鼓掌欢迎;公司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时,工作人员应继续工作,非工作人员要微笑相迎,积极主动的解答领导提出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每次处50元罚款。 第十一条 本部门或其它部门领导进入办公室视察工作时,办公室全体人员要起立、微笑、问好;本部门或其它部门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时,工作人员应继续工作,非工作人员要微笑相迎,积极主动的解答领导提出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每次处20元罚款。
第十二条 在办公楼、公寓等公共场所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禁止喧哗、打闹、在电梯中吸烟等不文明行为,违者每次处50元罚款。
第十三条 进入领导办公室前应轻轻敲门三下,力度适中,以领导能清晰的听见为宜,得到领导许可后方可入内。禁止未经领导许可便闯入领导办公室,禁止狂野粗暴的敲门。违者每次处50元罚款。
第十四条 职工应爱护公物,凡造成公物非正常损坏的,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三章 劳动纪律考核细则
第十五条 职工上班时间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禁止脱岗、
睡岗、玩岗,违反规定者处每次100元罚款。
第十六条 工作期间禁止打架、骂人,应服从正常的工作安排,违者每次处100至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退回人力资源部。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公司、部门的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考勤,对签到有代签或改签的人员和不按公司、部门考勤要求进行考勤的人员每次处50元罚款。
第十 禁止迟到、早退,违者每次处50元罚款。 第十九条 对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擅自休班的人员,每次处1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应按公司休假管理规定及手续办理休假,未履行正常手续或履行手续不正确的,对责任人每次处50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 换班及串休人员要经过车间主任审批,否则对责任人处每次5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 全体职工应按时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度、问题、完成情况,对未及时反馈工作任务者每次处50元罚款,对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者视情节每次处200至1000元罚款。
第四章 会议管理考核细则
第二十三条 相关人员应准时参加维修部的各种例会及临时会议,对会议迟到人员每次处2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如本人不能参加会议应派其他人员参加,并向
会议主持人请假(说明原因),未及时请假人员每次处50元罚款,未请假也未派其他人员参加的,对责任人每次处100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 与会人员中途有事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对未请假而中途退场的人员每次处5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禁止开会时交头接耳、打瞌睡、抢话、争吵、讲粗话等行为,违章者每次处50元罚款;对打架、骂人者每次处100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 会场禁止吸烟,手机应调至静音状态,应到会场外面接打电话,违者每次处20元罚款。
第二十 除早调会外,其它会议均应由会议服务人员出签到表进行签到,未及时组织签到的,每次对会议服务人员处2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除早调会外,其它会议均应设会议记录员对会议进行记录并于三日内出会议纪要,未能及时出具会议纪要的,对记录员每次处50元罚款。
第五章 节约管理考核细则
第三十条 各车间、办公室对责任区内的水、电、办公用品的节约使用负责。明确责任人,无责任人的对责任车间、办公室负责人处每项1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禁止出现水源的浪费,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
20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电脑应设置10分钟不用屏保,半小时不用休眠。违者每次处2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对因非正常原因造成金额较高的办公用品(投影仪、摄像机、电脑、照相机、微波炉、饮水机、电暖气、电风扇、对讲机等)损坏、丢失的,可以修复的由责任人自行修复。报废、丢失的按金额多少进行考核。考核标准:金额500元-2000元的,考核200元;金额2000元-5000元的,考核300元;金额5000元-8000元的,考核400元;金额8000元-10000元的,考核500元。
第三十四条 根据室内亮度及时关闭电灯,否则对责任人每次处20元罚款。下班时将室内电灯、热水器、电加热器、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全部关停,否则对责任人每项处5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节约使用打印纸、笔等办公用品,能重复利用的要重复利用,能回收的回收,对于铺张浪费行为对责任人每次处20元罚款。
第六章 人事管理考核细则
第三十六条 严格遵守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人事的接收、调转、部门内部的调配必须经审批后由人事员按相关手续、流程统一办理,对违章操作者每次处10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工种、等级的变更由车间提申请,经审批后,由人事员统一到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禁止各车间私自到人力办理工种、等级变更手续,违者对责任车间主任处每人次100元罚款。
第三十 需变更劳动保护配置规格及数量的,由各车间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人事员统一向人力申请办理。对违反规定的车间每次对车间主任处100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 差旅费、招待费的报销统一由人事员办理,禁止各车间、办公室人员私自办理差旅费、招待费。违者每次处200元罚款。
第七章 现金管理考核细则
第四十条 部门、车间的各种现金罚款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对未设专人管理的车间对车间主任处每次50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 部门、车间的各种现金的收入记录、罚款的处罚记录、奖励记录、对外支出的收据或记录、现金余额必须建账管理,账目准确,否则对责任车间主任每次处5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 部门现金的使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支出,车间的现金使用必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对责任人每次处200元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