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十年的合同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设施;房屋用途;十年的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房屋租赁有哪些形式和房屋租赁合同需具备什么内容
一、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主要有以下7种形式:
(1)承租:承租即房客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向房东租用房屋。
(2)预租:预租是指开发商将尚未竣工但是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与预租人签订预租合同并预收租金,然后按照约定日期把房屋交付给预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关系。
(3)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承租的房屋再租给他人的行为。
(4)委托出租:委托出租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将房屋出租。
(5)代理出租:代理出租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将被代理人的房屋出租。
(6)承租权转让:承租权转让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自己的地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7)承租权交换:承租权交换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其承租的房屋与第三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并各自履行交换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二、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商铺出租合同
商铺出租合同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地址、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的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交付方式;
5、房屋状况及修缮责任;
6、有关转租的一些约定;
7、合同变更、解除的条款,违约责任以及约定的一些其他条款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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