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应当解除保全。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风险提示: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可以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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