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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减刑可以减刑的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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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可知,不得减刑关键在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以及判决的严重程度,不得减刑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不可减刑,犯下强奸、故意杀人、抢劫等具有暴力性的犯罪行为且被判死刑的犯罪分子也不可以减刑,其次本身就有缓刑期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不可减刑,同样,被处以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原则上也不允许减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被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的,或者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比照未被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第十五条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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