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到,说明裁决对自己是有利的,自己就可以签收的应诉材料后可以积极应诉,写份答辩状,强调裁决书是正确的。劳动仲裁完公司不服会起诉到,一审判决后,如双方或一方不服可以再上诉,二审为终审判决。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起诉,法律规定裁决生效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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