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从经济往来线索中查找:这些线索包括: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的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账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等等。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从被执行人处取得财产线索:套取被执行人(法人)的财务人员透露的信息,发现其账户上有钱的开户行;追踪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的车辆;关注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信息查询:被执行人的开户行、账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及有无抽逃出资;知识产权的相关情况;不动产的位置、产权使用状况等;名下登记车辆情况...这些都可以通过律师查询。协助调查:执行局人手就那么几个,每天案子一大堆,法官们也要吃饭睡觉,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一个案子上。所以,有些时候,申请人要主动发现财产线索,协助搞好财产调查。
法律依据:
《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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