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起诉讨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起诉讨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尚车旅游网

(一)民事起诉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二)证明起诉人主体适格的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盖单位公章)。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三)证明被告人主体适格的材料: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起诉时应提交关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住所的工商查询材料。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起诉时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四)证明被告人存在违约或者侵权等事实的证据材料

1、证据应当按照法院和被告方的人数提供复印件的份数;

2、证据较多时,应整理出证据清单;

3、证据中有视听资料的,对话应整理成文字材料。

4、证据中有外文材料的,应附有中文译本。

5、诉讼请求中有具体数额的,应提出计算依据和计算公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