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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定罪标准及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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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的刑罚应根据数额和情节轻重,团伙犯罪需严惩,从犯可从轻或免罚,教唆犯罪者根据地位和作用量刑,共同过失犯罪需分别处罚。敲诈勒索的四要件包括侵犯财物所有权、危及人身权利、采用威胁手段、具备非法强索财物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法律分析

一、敲诈勒索应该如何判刑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处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罚款。团伙犯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包括两人)共同犯罪的一种犯罪形式。三人以上的有组织的重要成员基本上是固定的,明显的主要分子经常被聚集在一起进行一项或多项有预谋的犯罪活动,即集体犯罪。

2、对集团犯罪的主要构成要件,应当依照犯罪集团所犯的一切罪行予以定罪和处罚。团伙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应当从轻、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3、对于教唆他人犯罪、教唆他人犯罪、强迫他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参与犯罪的,应当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犯罪情节和所起的作用,分别考虑量刑问题。

4、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视为共同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依照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二、敲诈勒索四要件

1、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结语

敲诈勒索作为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罚款的刑罚。对于团伙犯罪,即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形式,其成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教唆他人犯罪、强迫他人参与犯罪的行为也将根据地位、犯罪情节和所起作用的不同,进行相应的量刑。对于共同过失犯罪,应当根据所犯罪行的性质和情节,分别进行处罚。因此,我们必须严格依法对敲诈勒索行为进行定罪和处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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