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医保卡都是个人信息。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别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看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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