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费用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补缴。【法律依据】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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