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就要准守。合同一经签订一般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
2、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有些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经常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这虽然为企业起草合同节省了时间,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的不细致,经常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3、注意严谨用词。不要在合同中使用模零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因为不严谨的用词不仅会让有心人钻空子,还会给自己添不少麻烦;
4、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质,在民法典上被称为定金罚则,“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但在实践中,却有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
5、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往往涉及多类商品。但他们在合同中往往只明确全部商品的总价,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合同部分履行争议,就会导致尚未履行的商品难以确定其价值的问题。
综上所述,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