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校实习生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吗
在校生属于学生身份,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因为实习生并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阶段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社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件》规定,学生不在征缴范围,因此不能缴纳社保。
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条第3款规定:“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14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第4条第7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由谁负责缴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与劳务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为其员工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妇女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可以缴生育险吗
个人不能缴纳生育保险。因为我国的《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退休返聘人员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吗
根据法律规定,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其与企业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企业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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