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一、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注册个人独资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人,而且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此处所称的自然人只能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所以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独资企业法,而适用外资企业法。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所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的名称应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字样。
3、有投资人中报的出资
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但由于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并不是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与之进行交易的第三人并无所虞,故独资企业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这一规定便于独资企业的设立,有利于独资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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