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2.主观要素上行为人是故意的,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3.客体为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4.客观要素上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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