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死刑后执行判决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性规章:,1、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2、原一审人民在接到由上级人民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3、死刑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7、执行死刑后,在场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通知罪犯家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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