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户口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孩子户口随父或母,不可登记在其他人户口下。但若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或现役军人,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申请户口登记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婴儿的出生医生证明、计生部门的生育指标证明或处罚完结证明,以及父母的结婚证明。出生登记程序为在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超计划生育或非婚生婴儿的户口申报有特殊要求。
法律分析
孩子户口不是必须随父母的,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孩子户口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登记在其他人户口下,都是随父或者随母的;
2、如果婴儿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或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婴儿的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4、父母的结婚证明。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可以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出生登记程序,具体如下: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拓展延伸
孩子户口的选择权归属问题
孩子户口的选择权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孩子户口通常随父母一起办理,但是否必须如此存在争议。一方面,支持者认为孩子户口应随父母,以保持家庭的统一和连续性。另一方面,反对者主张孩子户口应由孩子自主选择,以尊重其个人意愿和发展需求。这一问题涉及到家庭关系、、社会等多个层面,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和法律规定。未来,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和法律的完善,我们或许能找到更加合理和平衡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孩子户口选择权的归属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结语
孩子户口选择权的归属问题涉及到家庭关系、和社会等多个层面。目前,孩子户口通常随父母一起办理,但是否必须如此存在争议。未来,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和法律的完善,或许能找到更加合理和平衡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孩子户口选择权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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