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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来源:尚车旅游网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如下:
(1)建筑安全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关的救援工作;
(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1、凡遇突发事件,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班长;
2、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4、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各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5、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6、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7、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报派出所调查处理并通知殡仪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六条
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第七条
县级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上级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法律、行规规定由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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