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从法律上来说,双方是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因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事宜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提起诉讼,由依法作出判决,对于仅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民法典》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也就是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无论同居多久,其都不具有法律上的配偶身份,其同居关系也不会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