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生育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的申请人在90天之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包括产前检查费及生育医疗费)等材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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