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犯罪后如何申请保释

犯罪后如何申请保释

来源:尚车旅游网

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人需符合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取保候审最怕撤销并逮捕,违反规定可先行拘留。取保候审流程包括申请取保候审、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如违规则保证人承担责任。律师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提出辩护等服务。如有需要,请立即咨询。

法律分析

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取保候审,要进行取保候审的行为人,要向决定机关提出保证人或者是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根据其涉嫌犯罪的实际情况而定,而保证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保证人与行为人涉嫌犯罪案件无牵连;

2、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并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一、取保候审最怕什么

取保候审最怕撤销取保候审给予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流程怎么走的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如果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违反了有关规定,则保证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涉及刑事案件,可以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可立即拨打电话咨询,获取在线答疑。

结语

涉嫌犯罪的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条件可进行取保候审,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人需满足条件:与案件无牵连、有履行保证义务能力、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取保候审最忌撤销并逮捕。流程如下: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保证人应满足条件。违反规定需逮捕时,可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允许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如有需要,请立即咨询获取在线答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