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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同居而要求离婚的要怎么处理

来源:尚车旅游网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九、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民法典》、《民法典》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一、同居关系要怎么样解除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主要取决于同居关系中的双方是否有配偶,如果双方除了同居者之外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配偶,那么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双方均无配偶,无须去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是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

但如果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如果同居期间经济混同,双方对共同购置的财产有争议,首先要看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有没有对该财产进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会按照一般共有关系来处理,视为按份共有。

分配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具体的份额。

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一定要明确好其用途和性质,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等,才能在日后出现纠纷时捍卫自己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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