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信息更改需要以下材料:
(1)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核准变更的有效证件:工商局变更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保更改办理流程
1. 修改企业名称: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企业法人证、社会团体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修改表(一式两份);
2. 修改注册地址、法人、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修改表(一式两份)。企业填写《社会保险企业基础资料修改表》,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即可,已开通网上经办业务的可通过网站办理。若您单位在其他区县参保,建议您向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是否还需提供其他资料办理。
单位社保户名变更,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昨天刚去过西城社保,需要以下材料: 1、参保单位名称变更的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通知》的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5、变更后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与银行重新签订《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授权书》复印件; 7、《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8、直接填报或从五险企业版软件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59号)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 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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