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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税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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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按照这笔没有支付的款项的数额申报。该确认的税款必须按期确认,对方不付款不能成为不缴纳税款,不确认收入的理由。

因违反合同约定而支付的违约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支付的违约金是单位因违反经济合同依据约定的条款给予对方的一种经济赔偿。

关于违约金的会计及税务处理应注意以下问题:

(1)会计处理:《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1994]财会字第31号)规定:“企业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和违约金等,其性质是企业正常营业活动以外发生的支出。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应计人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上述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相应地,收到违约金的一方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2)原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

二十、二十五条规定,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扩大专业使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由此可见,企业收到的违约金不得出具。在国家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违约金收款收据之前,企业应当以经济合同和一般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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