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的比例如下:
1、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患者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医院在医疗证上登记。患者可要求医院尽量使用可报药品,医院用药每张处方不可报药费应控制在15%以内;
2、县级医院就诊,应办好转院手续,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核报,35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起付线上按60%核报;
3、在县以上或县外医院经县农医局批准的住院治疗,应带好《合作医疗证》、住院原件、出院小结、处方复写件、各种检查报告的复写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转诊转院证明、《户口簿》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件等材料。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的复印件,以及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证书,还有经过医院盖章由医院出具的住院原件、出院证原件、住院费用和用药清单等;
2、如果当事人做了大型检查,要想报销,还需要提供检查报告单;
3、当事人能提供住院医院的社保定点医院证明的,也可以将这些材料一起上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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