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缴纳出资额即可。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老板失踪公司涉外债权债务怎么办
公司老板失踪原有债务一般由公司的所有财产承担,如果股东有侵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
1、只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2、只有实施滥用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才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责任;
3、公司人格否认并不全面、彻底、永久地否认公司的法人资格,只是根据具体案件中具体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责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制度,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起诉股东可能会被牵连吗
在一般情形下,起诉公司,股东不会受牵连。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那么需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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