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老公不给家用,该离婚吗?

老公不给家用,该离婚吗?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

丈夫不给家用,可以由女方和对方协议,要求对方承担抚养家人的法定义务。如果男方拒绝,女方可以依法到本地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