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变更提交资料后可以撤销。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人民的裁判文书。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二)人民的裁判文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