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制度,是指根据2001年的《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废止),对符合规定的产品,在3年内免于各级部门的质量监督抽查的制度。设立该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避免重复检查、防治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自律保障产品质量。但从实施效果看,免检食品的安全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特别是2008年“知名”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后,社会上普遍提出,由于食品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不应对食品实行免检,发布了《关于废止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通知》,食品免检制度被废止。因此,不可以对食品实行免检,而应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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