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劳动局出面进行调解,调解的变相的就是友好协商,当然,走这一步其实只是跟公司表示,你要走法律程序了。
2、如果调解不成,那就去稽查大队进行举报,举报公司拖欠工资。
3、假如,举报之后,稽查大队处理结果不合你意,那就走劳动局进行劳动仲裁,劳动局会提供相应律师给你提供咨询。
4、最后如果仲裁不服,拿上仲裁结果上,进行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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