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每件扣C类2分;卖家实际出售的,每次扣C类12分;2.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C类24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C类48分;3.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C类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C类12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条 各级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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