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和发证日期没有区别,就是一个东西。
2、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它们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证明文件,按相关的规定营业执照(正本)要悬挂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
副本的存在是为了在公司运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设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营业执照的原件就可以用营业执照副本。副本以折页的开合方式设计的方便携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成立日期与营业期限起始日期相同很正常,因为公司正是从成立之日开始营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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