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审理期间家属探视需经批准。
二、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行为方式和力的使用对象不同。
三、携带凶器抢夺应以抢劫罪论处,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法律分析
一、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
经批准,可以进行探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二、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抢劫罪与抢夺罪最大的区别之处在于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采用的是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知或者不能反抗的强制手段占有财物;而抢夺罪则是乘被害人不备而夺取。如果由于用力过猛意外地给被害人造成伤害的,仍构成抢夺罪,其与抢劫罪中暴力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力是用在财物上,而抢劫的力是用在被害人的身上,作用在于使被害人为避免身体伤害而放弃反抗或者无力反抗。
但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应以抢劫罪论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以及其他能致人伤亡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对此的认定,也要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结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分析。如行为人随身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抢夺,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是为了实施犯罪准备的,不能以抢劫罪论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批准,抢劫罪犯罪嫌疑人在审理期间可以进行家属探视。此外,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于行为方式不同,抢劫罪采用的是强制手段占有财物,而抢夺罪是乘被害人不备夺取财物。然而,如果抢夺行为涉及携带凶器,将被认定为抢劫罪。因此,在对抢夺行为进行定罪时,需要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 收监 第十九条 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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