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尚车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属于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属于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包括、、监狱、保卫部门、人民中的侦查人员(包括铁路运输、林业等专门的检察人员)、人民的审判人员。非上述机关人员或者虽为上述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但不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一般不能成为该罪主体,构成该罪的必是共同犯罪。侦查人员,即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的专门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机关和人民负责侦查工作的人员。其职权是搜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缉犯罪嫌疑人并实施必要的强制措施。检察人员,主要是指检察员或负有检察职责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对直接受理和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等。根据和法律的规定,对机关的侦查、人民的审判活动以及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