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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侵犯商业信誉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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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侵犯商业信誉立案标准的规定:(一)造成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2、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四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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