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实践生活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公司在没有取得业主的同意,一次收取的物业费用不能超出六个月,也不可以要求业主缴纳超过一年的押金等费用。因此现在大多数的小区,都是按月缴纳物业费,水电费也是一样。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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