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为人故意放火,造成重大损失的,属于对于我国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了重大危害的行为,应该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量刑。本罪属于危险犯,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只要放火行为造成的潜在危害足够大就构成犯罪,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其中,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已经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专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属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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