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需要提交一系列资料,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明、离婚证等。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手续,需向起诉,获得裁判文书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无需对方配合。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时,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书等,一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如果遇到离婚后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情况的,问题就变得比较麻烦。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其原因在于: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急于离婚或赌气离婚,离婚之后开始对房产分割反悔,从而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一方需要向人民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产权变更的手续。判决后,一方即可拿着相关裁判文书及生效证明等材料直接去房管局办理,无需另一方配合。
拓展延伸
离婚后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的常见材料清单
离婚后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的常见材料清单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双方签字的协议书,详细说明房产过户的具体事项。2.身份证明:离婚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3.结婚证:用于证明双方曾经结婚的证明文件。4.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5.户口本:用于确认离婚双方的户籍情况。6.财产证明:包括银行存折、房产评估报告、车辆登记证书等财产证明文件。7.离婚证:由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明文件。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子女监护权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等。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得准确的要求和指导。
结语
在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时,需要准备一系列资料如房产证、身份证明、离婚证等,并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如果遭遇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可向起诉并获得裁判文书后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此外,常见的材料清单还包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户口本、财产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得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