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市管道天燃气属于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辖。
法律依据:《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燃气供应企业,必须经资质审查合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资质审查办法按《城市燃气和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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