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罪责刑相适应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因此量刑是一个要结合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的过程,如持枪管制刀具等凶器会增加刑罚量;而因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引发、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的会减少刑罚量。刑罚的确定要依据具体案情分析判断。
一、重伤害量刑标准
1、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重伤的量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2、客观要件
(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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