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七天之内无借口退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能够依照国家限定、当事人商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无国家限定和当事人商定的,消费者能够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要求的,消费者能够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要求的,能够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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