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本金超过1万元,逾期超过3个月的。并且经过银行催收,仍然不还的,银行可以起诉、报案,涉嫌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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