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是,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合同就是有效的。
一、分公司退出不公司怎么撤销
可以去工商局说明情况,直接撤销该分公司。但因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以分公司名义做出的经营后果总公司都需负责。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总公司是否应偿还分公司债务
总公司应偿还分公司的债务。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请求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予以偿还。《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分公司,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包括以下三点:1、设立所需要的手续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设立程序与一般公司没有差异,需要制定章程、预审自己的名称。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立时仅需要办理简单的注册手续即可领取营业执照。2、子公司一定是独立核算,而分公司可以非独立核算。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需要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必须有相对完善的财务体系,独立核算。而分公司是分支机构,其财务可以由总公司一并核算,可以独立核算后再由总公司并入总公司的报表。3、风险承担方式不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在发生债务时,由总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