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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案件如何补充侦查

来源:尚车旅游网

负责审查起诉,立案侦查的流程包括:一、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重大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二、审查起诉的程序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意见;三、提起公诉的条件包括犯罪事实查清、证据确实充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9、170、172条。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负责审查起诉,小部分案件负责立案侦查。具体流程: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审查起诉的程序人民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提起公诉的条件和程序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时间,确保案件的及时处理。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时间。在审查起诉的程序中,还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一旦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以上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的基本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管辖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七条 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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