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高铁安检不能带上火车的东西一般是是易燃、易爆、易腐蚀和危险品,象枪支,管制刀具、利器、钝器(管制刀具指刃长超过8厘米的道具),爆炸物品(雷管、炸药、鞭炮等),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自然物品(磷),遇水燃烧物品(钠),易燃液体(汽油、酒精、香蕉水),易燃固体(镁条), 毒害物品(毒气),腐蚀物品(硫酸),放射性物品(铀、钴)。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利器、钝器等禁止带上高铁。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 禁止乘客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运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在车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第三十七条 各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监督指导运营单位开展反恐防范、安检、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鼓励推广应用安检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实行安检新模式,提高安检质量和效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sceh.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