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罚标准如下: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2、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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