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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的情况?

来源:尚车旅游网

单位不给签合同怎么补偿?

一、单位不给签合同怎么补偿?

1、单位不给签合同可能需要向职员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单位不予职员签署劳动合同,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二、没有劳动合同离职是当天结清工资吗?

1、没有劳动合同离职是当天结清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没有签劳动合同也要依法提前告知单位辞职。

虽然单位没有同职员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职员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3、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1)有约定的依约定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不管是职员、还是单位,都有可能不愿意与对方签署劳动合同。单位若是遇到职员不愿意签署合同的情形,可以选择将其辞退、对于没有辞退的,一旦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满一个月后,依旧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单位有可能需要向职员支付双倍工资。

相关内容: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如何赔偿?

一、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如何赔偿?

不签合同单位可能需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的,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为多支付10%的金额。

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二、单位不给自己缴纳社保怎么办?

1、单位不给自己缴纳社保,可以向社会保险机构举报。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3)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签署劳动合同、不给职员缴纳社会保险,都属于违法行为,实施了这些违法行为的单位,有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具体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职员若是遇到单位不与自己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选择从单位离职。

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补偿金该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单位不给转入社保怎么办

如单位不予办理,可携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工服、工牌、工资条等)到单位工商注册所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具体联系方式可咨询12333。

公司解散不给补偿怎么办

公司解散不给补偿的解决办法:

1、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应当受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1、任意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

(2)司法解散。司法强制解散公司,是一种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是: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一、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1、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职员可以直接提出希望签署劳动合同的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署劳动合同违法吗?

1、不签署劳动合同不一定违法。

若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则不需要签署劳动合同。

若建立的是用工关系,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此时不签署劳动合同违法。

2、职员退休后再入职不能签署劳动合同。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不能再与其续签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退休员工不再具有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只有《民法典》规定的劳务合同。

(2)退休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要格外小心。因为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即使合同中很多条款约定得不够清楚,但仍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给予保护,譬如社会保险、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报酬福利等。而在劳务合同中则不同,双方为了避免将来的纠纷,尤其是劳务提供者一方,更应当在劳务合同中详细约定各种条款,包括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等问题约定清楚,否则吃亏的很可能就是自己。

不管是北京地区的用人单位,还是其他地区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之后,双方需要签署劳动合同。若是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职员可以选择从单位离职,当然也可以选择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等待入职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时候,直接向单位提出希望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

相关内容:换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换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换签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二、劳动合同需要改签,可以要求赔偿么

如果用人单位的公司发生变化,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达不成一致的,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 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有很多是不用补偿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补偿,还要赔偿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许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劳动合同的内容一旦签订之后就不能够随意的变更了,因为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单方面的进行变更,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这个时候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

如果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索要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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