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社保经办机构区划代码也就是行政代码,它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识别符号,一般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相当于机关单位的身份号码。
1、行政区划代码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中各个地区(机构)的标识项,是确保地区间信息交换源头地和目的地的唯一代码。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原则上均使用统一的行政区划代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统一使用的行政区划代码表,是在GB/T 2260-2007 行政区划代码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行业特点进行扩充编制。
3、跨地区业务类系统(异地转移、异地退管、异地就医等)、交换区联网数据管理类系统(联网监测、财务交换库、基金监管、就业监测等)、社会保障卡类系统所用行政区划代码应与部里实现同步更新。本地业务类系统(社保核心平台、劳动9
9、新农保系统等)所用行政区划代码可根据统一版本适时更新。
4、各地在应用中,如果有变更需要,应按《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行政区划代码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81号)向部里提出变更,部信息中心统一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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