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在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下,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要求其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用于确保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具体数额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来确定。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在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下,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要求其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用于确保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
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那么,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因素是什么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经济状况以及其经济能力等情况进行确定。同时,取保候审保证金也不得高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缴纳的罚款、罚金或者赔偿金的数额。
因此,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因素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来确定。同时,取保候审保证金也不得过高,以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结语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公安机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要求其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担保。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具体数额综合考虑案件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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