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当事人的房屋所有权,以房产登记证书上登记的为准,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及是否随迁,是无关的。因此,即使当事人的户口已进行迁移,仍可以办理老方的不动产,我国不动产实行登记对抗主义,只有经登记的不动产,才可以对抗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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