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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制度法律问题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

我国家有义务兵制度,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需要和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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